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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2月16日 星期二

男孩的流浪旅行,新加坡。《日。壹》,2016,初春。



2/16 

凌晨機場。

新加坡,才剛見面就要說晚安。

天亮後,便開始一個人流浪。



清晨。

「隨性選了一個城市,用自己的方式,走著走著。」

他說這是在平行宇宙中旅行,在現在尋找著過去,甚至回到過去。

早安,新加坡。



低估了新加坡的高溫,所以早餐就決定是它了。

每天賣傳統咖啡給當地人的老闆很認真告訴男孩,這酒很烈,但他只知道自己口很渴,像是從未如此了解自己過。



啤酒確實是烈。

一大早他偷渡了微醺到牛車水晃晃。

穿過成群繁華金融地段趕忙上班的西裝筆挺,來到華人區後,步調瞬間慢了下來。

老華人悠閒嘆咖啡,吃吐司,互相道著早上好,那種感覺,讓人想著快快變老。

到了那時,不管是否有著執子之手的人,其實只要怡然自適就好。



這座城市,像個小倫敦,卻又在某一個小角落,為男孩帶上了一份布魯塞爾的驚喜。

那座人生若只如初見的小城市,他的小城故事。



他以為喜愛的夏天配上最愛的愛爾啤酒,就會是絕配,只是可惜了。

Summer Ale很好喝,有著一份熟悉的清新,也不少一些些那段時間的苦澀,一切剛剛好。

只是可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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